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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出办理程序

一、提前一个星期电话预约调档。
二、办理档案调出请出具以下材料:
1、符合国家人社部规定的档案接收单位所出具的商调函;
2、与我中心签订的《人事代理合同书》;
3、人事代理合同书和人事代理服务费缴费凭证;
4、代理单位出具的单位解约证明或同意调出证明(限与我中心签订合同的单位代理人员)
三、户口、计生关系在我中心的人员,须先将以上关系转移后,再转出档案(转出档案时请携带已转出的户籍卡的复印件或户口迁移证复印件和调档函的原件)(户口迁出流程;计生关系迁出流程)
四、工作人员审核后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五、调入单位出具正式调令后人事代理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开具工资、行政介绍信)。
六、档案应通过机要传递。
七、如果调档函是通过信件方式邮寄来的,请在调档函后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写明联系电话和“申请书: 本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来办理,需委托人才中心代办一切调档事宜,一切后果本人承担相应责任。本人签名”我中心收到信函后会主动联系本人,请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已欠人事代理费和党费的须先支付结清

备注:

1、档案调出原则上必须当事人亲自办理。如当事人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前来办理,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被委托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原件审核后即时退还),另须附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在身份证复印件上书写委托书(委托书须写明不能亲自办理的原因和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具体委托事项),前来办理。
2、调干的需要办理转正定级,请参照转正定级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