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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邵东县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邵东县部分事业单位2014年公开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和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1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制度;
2、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具体资格条件。
三、职位要求
招聘计划与职位要求表
附件:招考计划职位表
报考人员年龄以本人身份证为准,其中28岁以下是指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30岁以下是指1984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岁以下是指1979年7月1日以后出生;40岁以下是指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填报志愿(乡镇卫生院和小学教师职位)和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初审。
①报名时间:2014年6月25日至2014年6月27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
②报名地点:邵东县人才交流中心。
③注意事项:现场报名。报名时须带近期同底1寸免冠半身彩色照片3张,本人正式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应届生凭就业推荐表报名)、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职位需要其它资质条件的还需出具相应资质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是单位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原件。
④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2、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卫生系统医护职位面试实行技能操作测试(采用笔试形式),教师职位的面试实行试教,播音与节目制作职位的面试实行技能操作测试)。
①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政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论常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常识、法律常识、职业道德常识等)和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的发放时间在邵东县人民政府和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适时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没有及时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资格。
笔试后,对被取消面试资格和考生主动放弃面试资格造成的面试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②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计划招聘数1:2的比例,同一职位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入围面试的笔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参加面试)。招聘职位仅一名考生参加面试的,则笔试成绩必须达到该次考试进入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数后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与招聘职位数为1:1比例的,则面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
面试后,对被取消体检资格和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资格造成的体检空缺名额也不递补。
③成绩合成:采用百分制。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面试(试教、技能操作测试)均为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20%、专业基础知识占40%和面试(试教、技能操作测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3、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依据综合成绩高低,按照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中共党员、独生子女的顺序排名)。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体检结论下达3天内提出书面申请,就体检不合格项目申请一次复检。复检不合格的终止进入下一程序。
4、考核:体检合格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用人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经县相关职能部门确认:凡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处分期未满的其它党纪、政纪处分;参加过邪教组织;有吸毒史和违法多生育情况及有上级政策规定不宜招聘为国家工作人员情形的视为考核不合格,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公示:考核结束后,将拟聘人员向社会进行公示,同时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6、聘用: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试用期满仍未取得相应专业执业资格证的医护人员辞聘。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7、填报志愿:报考乡镇卫生院和小学教师职位的,在本职位内,依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次序(如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笔试成绩高低、学历高低、中共党员、独生子女的顺序排名),依次自主选择服务单位。不在规定时间内填报职位志愿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面试(试教、技能操作测试)后,因体检、考核、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8、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聘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聘用后放弃的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考邵东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邵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邵东县卫生局
邵东县教育局
二O一四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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